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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桶、木桶和好桶谈“和谐社会下的企业-社区

发布时间:2022-06-17

今天,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讨论的是 “和谐社会下的企业-社区-政府合作伙伴关系”问题。

这个议题起来比较抽象和复杂。我是搞企业管理和社会问题研究的学者,在今天这个论坛上,我想用一个大家都比较常见的事物——水桶,来比喻我们要探讨的问题,以便大家能够根据自己的生活体会和经验来理解今天的话题。

一只用多块木板做成的圆木桶能够装多少水?如果制作木桶的木板长短不一,则它能够装的最高水量由最短的木板来决定。这就是著名的“木桶理论”。

如果我们也把企业、社区、政府看成是构成我们社会的三个主体,那么,它们就像是组成我们社会这个大木桶的三个大木板,三者不但缺一不可,而且只要其中一者与其他两者不一般长短或者太短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大木桶的装水量,即企业、社区、政府等三个主体同时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与社会的和谐程度。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社会不是“木桶”社会,而是“铁桶”社会,因为那个时候,政府包办一切:一方面政府办企业,企业是政府的附属品,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另一方面,企业作为政府职能延伸也办社会,除了搞生产和经营之外,还开办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责任。但是,当时的企业和社区都不是独立的经济和社会主体,政府代表一切,政府管理一切,整个社会只有一个主体——政府,整个社会就像一个铁桶,很僵化、没有活力。

现在,我们的社会已经从“铁桶”时代发展到了“木桶”时代,整个社会已经进入一个主体多元化的时代。所以,当我们谈论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时,就像是说,要基于企业、社区、政府等多元的社会主体,把我们的社会大木桶做成一个良好的大木桶(好桶)。

在这里,我想着重谈一下“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

前些年,人们议论较多的是“企业的诚信”问题。近年以来,人们开始谈论“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人们觉得:企业缺乏必要的诚信和社会责任,是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好像企业成了当今社会大木桶的短木板。今天,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个被人们广泛流传的认识误区:对企业而言,作为社会主体之一,任何企业都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纳税、劳动保障、公益事业等),因此,承担社会责任不应被看成是人们对企业的额外要求;对政府和社区而言,好像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是承担一些额外的捐款和慈善之事,如果一家企业没有什么捐款和慈善的事,就认为其履行的社会责任不够多。这种看法也是不全面的。

实际上,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有大有小,其对企业内部和对企业外部(社会和社区)所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有多有少。

中国社会已经从“铁桶”时代进入到了“木桶”时代。旧的“铁桶”被打碎了,新的社会大“木桶”是企业、社区、政府等多块木板组成。

在这个充满活力的新时代,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已经由政府主要掌控,发展到政府与社区企业的合作分享。政府充当无所不包全能政府的角色从根本上得到了转变,来自市场的力量和来自民间社会的力量,使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域重新得以调整和确认,构建一个强政府、大服务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成为政府改革的方向。而社区作为当今社会参与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一股重要力量,其治理的主体也开始由政府一体向多元主体发展,社区自治组织、社区非政府组织以及社区居民成为参与社区事务治理的主要力量之一。无论如何,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作为社会主体之一的作用越来越大,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将越来越大。

总之,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大“木桶”是否和谐,取决于企业、社区、政府等各块木板如何各尽其力、各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