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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建立五项工作制度!协同处置跨区域生态环境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23-08-17

日前,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京津冀跨区域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协同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协同处置跨区域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问题,联合排查化解信访风险隐患。为确保协同处置工作有力有效,三地联合建立五项工作制度,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每年会商研究一次相邻区域信访工作,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统筹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由三省(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构轮流牵头组织,遇有紧急生态环境信访事项,随时会商研究。

建立协同办理制度。对涉及跨区域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问题,投诉受理方第一时间启动协同办理机制,以区域所在地为主,其他区域配合,组织人员联合调查、共同回访,案件办结后,三地及时通报情况。

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对涉及其他区域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问题,投诉受理方移送有关区域,并告知信访人。有关区域按照本区域工作流程进行办理。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三省(市)共享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政策措施、人员配置、工作流程等信息,建立即时沟通工作群,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增强工作互动。

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三省(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构定期联合开展调研,共同研究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提高协同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