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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冀监理企业违规将被清出河北省市场

发布时间:2022-06-17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监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将列入监理不良行为记录,纳入我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进冀监理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质量低下等,将被清出河北省建筑市场。
 
  严格投标失信行为查处
 
  《通知》要求,严格投标失信行为的查处。切实加强投标单位递交材料的核查工作,对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业绩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者通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相关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评价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变
 
  《通知》要求,提高工程现场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应于监理工作开始前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后的人员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资格等级。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的,该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能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
 
  情节严重纳入信用体系
 
  对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或建设单位书面投诉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监理不良行为记录,纳入我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监理单位及个人行为的跟踪和监管,逐步形成对监理行业及监理人员的动态管控和约束机制。
 
  对弄虚作假、不诚信守法、不履行承诺的进冀监理企业,以及未按要求开展监理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质量低下,监理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予以清出河北省建筑市场。
 
    来源: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