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称《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山东企业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对报告内容,工商机关将不予审查,但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对至少3%的企业进行定向或不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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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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