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20-2021)”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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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7
11月10日,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20-2021)”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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