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6类36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51批次,不合格1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肉制品和糕点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均为食用农产品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夏坤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1批次糕点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保定高新区阳光永和豆浆快餐店四分店销售的牛肉片(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沧州市青县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味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