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利型”企业是指在经营过程中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增强竞争力的方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指出,企业对外承担社会责任仍然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企业赚钱与慈善大体分开,最早企业的唯一目标就是赚钱,但是赚到钱之后,会做慈善,比如李嘉诚就是这方面很典型的案例,这也是最早的关于社会责任的思想。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企业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即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如何将其经营目标或者经营行为与其社会责任的目标相契合?也就是说,不是我成功了之后,我才承担社会责任,而是我在经营的过程中就把社会责任作为我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方法。这也是企业对外承担社会责任第二个阶段的核心问题。华晨宝马就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者。华晨宝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魏岚德博士认为,“为公司承担合同规定以外的风险(即所谓‘剩余风险’)并有权取得‘剩余收入’(即公司盈利)的,不仅是股东,还应该包括公司员工、零配件供应商、产品销售商、企业所在社区居民,乃至整个社会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即公司不但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营利性的商业企业除了努力实现企业利润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还要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重要经营目标。”当今,在实际社会矛盾的冲击和社会思潮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接受了企业应当承担更大社会责任的理念。许多企业的愿景由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向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转变,把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地位,并逐渐成为新的企业文化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