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17
1至7月份,河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11件,查办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24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9件,查封扣押732件,限产停产68件,移送行政拘留359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56件。同时,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还将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三式”执法理念,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坚持主动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恶意排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
衡水市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案;
廊坊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邯郸市河北瑞通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案;
邢台市河北亿安精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承德市平泉泉程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邯郸市广平县惠民洁净煤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张家口市蔚县清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辛集市河北松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案;
邯郸市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