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开展了"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项目研究,并在2018年6月6日第十三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正式启动。

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项目正式启动
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背景
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社会责任处处长张晓松在论坛致辞中介绍道,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履责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社会贡献了越来越大的综合价值。
在社会责任管理方面,中央企业围绕组织建设、融入运营、管理推动等方面,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保障了社会责任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基本上都明确了社会责任工作的机构、相关的职能,也建立了社会责任的工作机制。许多企业还建立了符合实际的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转变。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力量的骨干力量。社会各界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高度关注也寄予厚望,中央企业要时刻牢记责任担当,深入思考美好生活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密切联系,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更多、更高、更新的美好生活需求。
第一,进一步推动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战略和发展目标,促使社会责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第二,持续改进管理,明确职责、完善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系统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责任管理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海外社会责任履责融入当地社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做出示范带头作用。
第四,大力开展社会责任管理的理论、方法的探索与创新,适应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第五,规范社会责任披露,推广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实践,进一步提升企业透明度。
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研究支持
目标

启动会上,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管竹笋介绍了项目的目标。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项目将形成三项成果:一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调研和评估报告;二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报告;三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政策文件建议稿。


促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再上新台阶
价值
据介绍,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项目的成果,对于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具有重大价值,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落实《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
2016年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
1.深化社会责任理念
2.明确社会责任议题
3.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
4.加强社会责任沟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5.加强社会责任工作保障
该项目将有利于督促和监督国有企业将该意见落到实处。
第二,服务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
目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居于领先地位,高于整体报告平均水平。
根据金蜜蜂监测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中国企业发布的2027份社会责任报告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布报告数量超过50%,是发布报告的主力军。
当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也面临挑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 重视程度不均衡。我国有30多万家国有控股企业,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发布的报告数量仅有1000余份。不同的国有企业之间,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用的认识差异较大,尚未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国有企业仍占绝大多数。
2. 报告价值发挥不充分。社会责任报告对于国有企业管理提升和优化的作用,以及满足利益相关方全面了解企业的期望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3. 一次性工作较多。部分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但存在作为一次性活动、未能融入到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的情况。这些情况都需要进一步改进,以推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适应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新形势。
全球范围内对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越来越重视。如欧盟2014年12月5日正式生效的《大型企业和集团披露非财务信息和多元化信息的指令》,要求超过500名雇员的公共利益实体必须按年度披露企业在社会、环境、员工等议题上所采取的政策、绩效以及风险。
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以香港联交所、MSCI为代表的资本市场力量,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中的ESG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和更为紧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