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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雾霾成灾谈企业的社会责任(1)

发布时间:2022-06-17

 

雾霾,这一过去我们只在字典里看到的字眼,现在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挥之不去的伤痛。从华北到华东,蔽天盖日的雾霾,已经严重损害了人民大众的身心健康,威胁着安全生产,污染了山川环境。

客观上讲,雾霾及环境污染,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际经验表明,当工业化处于中期时,由于人口迅速膨胀,城市化进度加快,资源消耗大量增加,不可避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破坏。19世纪末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欧洲莱茵河就因为污染,而被称为欧洲下水道。英国伦敦也曾有过雾都之称。而我国尽管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由于发展质量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承接比较多的是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有人说,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从而导致了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矛盾的尖锐化。但是,如果我们稍加剖析,在这些客观原因的背后,人为的主观因素同样是触目惊心。环境污染的主要角色是企业,而有的企业认为,污染是社会的,治理是政府的,只要我的企业能生产,管他污染不污染,该排的排,该放的放,因此一些顶风作案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也有的企业是明里不抗暗里抗,把污染排放隐蔽化。还有的企业为了环评,不得不上了环保设备,但为了利润的最大化,能不运转就不运转,遇到执法检查时就开机欢迎,过后就停机休息。凡此种种,有一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就是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已经丧失殆尽。对于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法律的制裁无疑是必须的。但是,法律的制裁是对后果的惩戒,而有些后果并不会因为惩戒就马上停止了贻害。毒水渗入地,臭气排上天,即便这样的企业被封了,毒水臭气依然会贻害社会。因此,我们要在加大环保工作执法力度的同时,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建设,提高企业自警、自醒、自律意识,从源头上筑牢防范大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