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山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惠民一号工程。唐山市提出,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用群众评价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全面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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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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