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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食品诚信经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7

 

  购入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身份证明;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记者昨天从河北省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我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河北省已制定并印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