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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与国企改革的前景

发布时间:2022-06-17

    对中国社会而言,企业社会责任(CSR)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按照经济学传统的解释,社会组织主要依赖两大支柱,一个是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一个是企业自利的对效率的追求。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不应该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人们一般认为,政府的作用体现在补救市场失灵上。作为个人的集合,企业也具备独立个体自利的本性,而作为利益相关者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工具,企业有义务追求利润,提高效率。在追求利润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企业作为一般意义上的非人性化组织往往不具备或者忽视道德责任,这才导致了传统意义上的外部性(往往是负面的,消极的),比如工厂带来的环境污染,服装厂雇佣童工,化学仓库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和事故等。人们一般认为,如何消除这些外部性是政府的职责,而广大市场参与者的不道德和自利动机造成了外部性消极效应的累积,带来了“公地悲剧”。然而,这种观点是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