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排放标准提标是政府决策,企业如何响应是社会责任的试金石。正确的响应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必尽义务,坚决执行,当企业无法满足指标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和道德批判;第二层次为应尽义务,是对企业道德行为的期望,可自愿执行严于国家的标准;第三层次为愿尽义务,是企业为响应绿色发展的时代要求,自愿执行更为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要求。在我国企业标准执行国务院指示,刚刚从备案制改为自我声明制的条件下,企业创新技术国家标准化、国际标准化不仅有绿色通道,而且可以通过企标自我声明表现企业自愿执行高排放标准的社会责任。“水污染治理核心是‘提标’”一文所反映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上述要求有差异,值得深思。